本文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6年9月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下列术语和定义取自中国国家标准《无线电管理术语》(GB/T 13622-92)和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2004 年版,这些术语与定义仅作本规定统一称呼和理解其含义之用。如果下述文本中某个术语以加黑的仿宋字体印刷,则表示该术语本身在本章中已予定义。
干扰 interference:由于一种或多种发射、辐射、感应或其组合所产生的无用能量对无线电通信系统的接收产生的影响,其表现为性能下降、误解、或信息丢失,若不存在这种无用能量,则此后果可以避免。
允许干扰 permissible interference:观测到的或预测的干扰,该干扰符合国家或国际上规定的干扰允许值和共用标准。
可接受干扰 accepted interference:干扰电平虽高于规定的允许干扰标准,但经两个或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其他主管部门利益的干扰。
有害干扰 harmful interference:危害无线电导航或其他安全业务的正常运行,或严重地损害、阻碍、或一再阻断按规定正常开展的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干扰。
射频保护比(R.F.) protection ratio(R.F.):为使接收机输出端的有用信号达到规定的接收质量,在规定的条件下所确定的接收机输入端的有用信号与无用信号的最小比值。
协调区 coordination area:在与地面电台共用相同频率的地球站周围或与接收地球站共用相同双向划分频带的发射地球站周围的一个区域,用于确定是否需要协调。在此区域之外,不会超过允许干扰的电平,因此不需要协调。
协调等值线 coordination contour:环绕协调区的线。
协调距离 coordination distance:从与地面电台共用相同频率的地球站周围或与接收地球站共用相同双向划分频带的发射地球站的给定方位起算的一段距离,用于确定是否需要协调。在此距离之外,不会超过允许干扰电平,因此不需要协调。
等效卫星链路噪声温度 equivalent satellite link noise temperature:折算到地球站接收天线输出端的噪声温度,它对应于在卫星链路输出端产生全部所测噪声的无线电频率噪声功率,但来自使用其他卫星的卫星链路的干扰和来自地面系统的干扰所造成的噪声除外。
(可调卫星波束的)有效瞄准区 effective boresight area(of a steerable satellite beam):用一个可调卫星波束瞄准线所瞄准到的地球表面的一个区域范围。单个可调卫星波束瞄准到的可能有一个以上的互不相连的有效瞄准区。
(可调卫星波束的)有效天线增益等值线 effective antenna gain contour(of steerable satellite beam):可调卫星波束瞄准线沿着有效瞄准区边缘移动所产生的天线增益等值线的包络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