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图样示例及释义
一般为用绿色,表示其环保属性,即产品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图形中间是美术体的“e”,代表了electrical、electronic以及environmental,象征着绿色环保的电子信息产品。图形外圈带有箭头的线条形成一个循环起来的圆,表示电子信息产品是可以回收利用的。整个图形所表示出的含义是:该电子信息产品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是绿色环保的产品,其废弃后可以回收利用,不应随意丢弃。
图2一般为橙色,突出其警示属性,即产品中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图形中间是一个可以替换的文字,明示出电子信息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图形外圈同样由带有箭头线条组成一个循环起来的圆,表示电子信息产品是可以回收利用的。整个图形所表示出的含义是:该电子信息产品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物质,在环保使用期限内可以放心使用,超过环保使用期限之后则应该进入回收循环系统。
2. 颜色和方式
图1所示标识建议使用绿色(C:85,M:31,Y:83,K:20),图2所示标识建议使用橙色(C:0,M:75,Y:99,K:0)。如果电子信息产品颜色与图标标识的推荐颜色相近使其显得不够清晰,或图标标志的颜色影响产品的整体美观,也可以使用其它适当的醒目颜色,其中模塑的可以与制品颜色相同。
3. 标识规格
生产者或进口者应根据电子信息产品及部件的大小选择适宜规格的标识,其最小面积不得小于5mm×5mm。
4. 标识要求
1). 可选择模塑、喷涂、粘贴、印刷的方法;
2). 用图1标识时,可以在产品上直接标识,也可以在说明书中注明;
3). 用图2标识时,对最大表面积小于5×103mm2的产品,或形状不规则(如表面积大但细长的线缆)可以不在产品上标识,而在说明书中注明。其它产品必须在产品上标识。
5. 环保使用期限标识
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电子信息产品应选择图2标识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并在产品说明书中对保证产品在环保使用期限内的使用条件、配套件特别标识等给予详细说明。其中,标识中间的数字应为被标识产品的实际环保使用期限,单位为年。产品的生产日期即为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的起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