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信联盟(ITU)成立于1865年5月17日,是主管信息通信技术事务的联合国机构。ITU成员包括191个成员国和700多个部门成员及部门准成员,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我国由信息产业部派常驻代表。
ITU使用五种正式语言出版正式文件,即中、法、英、西、俄、阿拉伯文;工作语言为英、法、西三种。ITU名义上是联合国的15个专门机构之一,但在法律上不是联合国附属机构,它的决议和活动不需联合国批准,但每年要向联合国提出工作报告,联合国办理电信业务的部门可以顾问身份参加ITU的一切大会。
ITU的宗旨是:维持和扩大国际合作,以改进和合理地使用电信资源;促进技术设施的发展及其有效地运用,以提高电信业务的效率,扩大技术设施的用途,并尽量使公众普遍利用;协调各国行动,以达到上述的目的。ITU还举办电信展览活动,而且是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议的主办机构。
1993年3月1日,ITU对原有的三个机构: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国际频率登记委员会(IFRB)进行了改组,取而代之的是电信标准部门(TSS,即ITU-T)、无线电通信部门(RS,即ITU-R)和电信发展部门(TDS,即ITU-D)。这在ITU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ITU新机构的诞生。其中:
(1)电信标准化部门(TSS,或称ITU-T)设有13个研究组,分别从事:
SG2:业务提供、网络及性能的运营方面;
SG3:包括相关电信经济和政策问题的资费和结算原则;
SG4:电信管理,包括TMN;
SG5:针对电磁环境影响的保护;
SG6:对外部设备及相关的室外安装;
SG9:综合宽带电缆网络及电视和声音传输;
SG11:信令要求和协议;
SG12:性能和服务(业务)质量;
SG13:下一代网络(架构、演进和融合);
SG15:光纤和其他传输网的结构;
SG16:多媒体终端、业务和应用;
SG17:安全,语言和电信软件;
SG19:移动通信网络;
(2)无线电通信部门(RS,或称ITU-R)设有7个研究组,分别从事:
SG1:频谱管理;
SG3:无线电波传播;
SG4:固定卫星业务;
SG6:广播业务;
SG7:科学业务;
SG8:移动、无线电测定、业余和相关卫星业务;
SG9:固定业务。
(3)电信发展部门(TDS,或称ITU-D)原来的电信发展局(BDT)和电信发展中心(CDT)合并而成。其职责是鼓励发展中国家参与电联的研究工作,组织召开技术研讨会,使发展中国家了解电联的工作,尽快应用电联的研究成果;鼓励国际合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在发展中国家建设和完善通信网。
ITU-D设立了两个研究组:电信发展政策和策略研究组和电信业务和网络的发展和管理研究组。2002~2006研究期,这两个研究组的研究课题分别是:
1)互连;
2)通用接入/业务;
3)电信、广播和信息技术融合的影响;
4)决定国家电信业务成本(包括频谱)的资费政策、资费模型和方法;
5)发展中国家的卫星管理;
6)国家电信管理机构对电信法律法规的国内执行;
7)发展中国家IP电话的实施。
以及:
1)发展中国家对电信标准化部门和无线电通信部门研究组特别关注的研究课题;
2)边远地区通信;
3)数字广播技术和系统的检测,包括成本/利益分析、数字集群系统与现有模拟网络的互操作性、以及从模拟集群技术到数字技术的迁移方法;
4)传统铜线电缆上宽带通信的检测,把技术、系统以及应用的特点方面考虑进去;
5)电信在卫生保健方面的应用;
6)ITU在电子商务活动方面的进步;
7)世界上电子业务/电子应用活动的进步;
8)移动网络到IMT-2000及后IMT-2000的迁移政策;
9)从电路交换网到分组交换网的迁移政策;
10)宽带通信接入技术的检测;
11)推动发展中国家中的医疗卫生事业中通信的应用;
12 频率费用的计算。
联络方式: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TU)
Place des Nations
1211 Geneva 20
Switzerland
http://www.itu.int/net/home/index-zh.aspx
E-mail:itumail@itu.int(总部)
tsbmail@itu.int(电信标准部)
brmail@itu.int(无线电通信部)
bdmail@itu.int(电信发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