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通社,11月11日讯】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官网消息,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专利审查指南》(下称《指南》)修改工作2017年底启动。在充分调研社会主体需求、总结审查实践问题的基础上,形成《专利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4月4日至5月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收到意见后,经整理、归纳、分析和论证,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并据此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送审稿)》。2019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经审议通过,于2019年9月23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二八号公告发布。 新版《专利审查指南》明确按审查意见提出再次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节(3)),修改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和发明人的相关规定(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节(4)),修改权利转移相关证明文件的规定(第一部分第一章第6.7.2.2节(2))。 查询进一步信息,请访问官方网站 http://www.cnipa.gov.cn。(robin, 张底剪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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