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通社,12月28日讯】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Fujian Yuanli Active Carbon Co., Ltd.;证券代码:300174)官网消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认定“元力”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批复》(商标驰字[2015]52 号)。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认定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 类活性碳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查询进一步信息,请访问官方网站 http://www.yuanlicarbon.com。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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