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通社,12月10日讯】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Changhong Technology Co., Ltd.;证券代码:300151)消息,其于2009年初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2年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继续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2015年,公司重新办理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并于近日收到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CR201544200116,发证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查询进一步信息,请访问官方网站 http://www.sz-changhong.com。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