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受美国高科技行业关注的一起诉讼2007年4月30日得出结论。美国最高法院全场一致同意大幅更改美国专利的评估方法。在这起诉讼中,美国Teleflex指控加拿大KSR International侵犯了其汽车加速踏板专利(美国专利号6,237,565)。地方法院判定Teleflex公司的专利无效。但在上诉裁决中,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决。这次,美国最高法院又推翻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再次判定Teleflex公司的专利无效。
在美国的专利法中,如果产生某项专利的发明与该领域的先例相比,被判定为“有明显的(obvious)先例”的话,则该专利能够被判为无效。此次最高法院做出判决后,美国律师事务所Morrison & Foerster LLP的Rachel Krevans及Matthew Kreeger立即发表了题为“Supreme Court Issues Groundbreaking Ruling Making It Easier to Invalidate Patents as Obvious”的解说文章。两人表示,此次判决基本上否定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1983年启用的判断专利是否为“明显的”的方法。在此前的惯例中,该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参考先行技术实现专利发明,需要明确的或者是默认的指导、提案与动机。
根据此次判决,与以往相比以下程序将得到简化:(1)美国专利局拒绝审查申请的专利;(2)重新审查已经获得批准的专利,并使其失效;(3)在专利侵害诉讼中,被告方对专利的有效性提出质疑;等事项比以前简单了。在上述的解说文章中,针对(2)和(3)强调指出“将使现有专利的价值受到质疑,现有专利可能会较之前更容易受到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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