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通社,5月4日讯】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Changzhou Almaden Co., Ltd.;证券代码:002623)消息,为拓展公司太阳能电站新业务领域,开辟利润增长点,同时通过电站建设带动公司超薄双玻组件的市场推广,其于2014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太阳能电站产业基金的议案》,拟与宁波保税区弘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太阳能电站产业基金,主要从事投资太阳能电站业务。该产业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首期出资额为人民币5亿元。公司已经完成了宁波保税区亚玛顿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
鉴于该产业基金资金需求量较大,而公司自有资金有限,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引进万向信托有限公司为宁波亚玛顿的新合伙人。公司与万向信托、弘石投资签订《有限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和《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协议》,确定宁波亚玛顿首期募集资金为5亿人民币。其中万向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995亿元人民币;弘石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50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司承诺自万向信托向宁波亚玛顿划付首期投资价款之日起36个月内收购万向信托所持有的宁波亚玛顿的全部份额,并有权自万向信托向宁波亚玛顿划付首期投资价款之日起12个月起提前收购,收购价款为收购本金与未付的回购溢价款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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