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通社,4月10日讯】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48)消息,其根据《关于认定河南省2014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2015】30号),于近日取得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41000304),发证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有效期三年。
新开普于2008年被认定为河南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顺利通过河南省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将自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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