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等级: 论坛游侠 贴子:229 PR:550 产通币:0 注册:2007/12/30 |
|
| 第 1 楼 |
|
关于2010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事项的通知 |
有关集成电路企业: 为了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加强研究与开发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科技水平,根据《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132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资质 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从事《2010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发改办高技〔2010〕876号)规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企业,均可按照《办法》要求进行申报,但申报项目不得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复。 二、关于申报方式 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并行的方式。申报企业需在集成电路研发资金申报网(www.itfund.gov.cn/icfund)上注册登记,下载申请报告,按规定格式编制申请报告。 (一)通过网站上传的电子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近2年主要财务指标表、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码证书扫描件、集成电路企业认定证明扫描件、近2年申报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包括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并盖企业章确认)、完税证明扫描件等,文件大小在2M以内,不得压缩。 (二)需邮寄的纸质材料包括:电子材料打印的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书(副本)、集成电路企业认定证明文件、财务审计报告、完税证明等复印件,其他说明研发能力的文件(如专利证书等复印件)。纸质材料需一式两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座2003室,邮政编码为100086。 上述电子和纸质材料均需报送,主要信息应当完全一致,不得遗漏。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关于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自2010年4月28日开始,至2010年5月21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以寄送邮戳日期为准。 四、其他申报要求 企业要对所有申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信息一经发现失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关于咨询解答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向以下人员咨询: 联 系 人:任爱光、葛亮、张玉恒; 联系电话:010-68208297、82512089、68208035。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上官峰 联系电话:0592-5061605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2010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芯片设计 (一)高性能处理器设计 (二)计算机、通信网络和终端设备核心芯片设计 (三)数字音视频、平板显示等专用芯片设计 (四)信息安全核心芯片设计 (五)IC卡、电子标签及读卡机具用芯片设计 (六)电源管理等节能以及环保产品用芯片设计 (七)机电仪表设备、汽车电子及医疗设备专用芯片设计 (八)传感器专用芯片设计 (九)集成电路IP核及SoC芯片设计 二、芯片制造 (一)集成电路制造关键工艺研发和实用化 (二)集成电路用硅片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三)砷化镓、锗硅等集成电路用关键新材料研发 三、封装和测试 (一)新型封装技术、工艺及产品研发 (二)新型封装材料研发 (三)高速测试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 |
产品通俱乐部__品牌推广、b2b社群、公关企划、商业展览、科技翻译 |
|
|